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国民党“战斗蓝”领袖7月26日参与大罢免案投票时涉嫌亮票,警方因此依违反“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”函送法办,台北地检署今天(23日)以被告身份传他出庭,对于涉嫌当众亮票一事,赵少康却反复强调“没有亮票金投策略,是展示票!”
赵少康今天前往出庭时,面对媒体询问表示:“没有亮,哪有亮,展示票,没有亮。”记者追问“展示正面还是背面?”他以“我怎么知道?那么小一张票,你们记者在那么远的地方,我这样晃一晃,怎么知道正面还是背面,有正面有背面呀”“谁知道你们有的拿长镜头,有的定格拍的,我们怎么会知道,只是表示有投票而已,并没有故意要亮”“我觉得这事情,劳师动众,浪费司法资源”等回复。
赵少康在7月26日由国民党民代罗智强陪同抵达投开票所,在接受媒体访问后到二楼投票区投票。当他圈选好选票从圈票区走出,边走边将选票正面朝外,让投开票所外的媒体清楚拍摄到他圈选的内容,随后才把票投进票匦。
台北市选委会表示,根据“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”第63条,选举人圈选后,不得将圈选内容出示他人,违者依第105条处罚,可处2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,辖区大安警分局搜证后移请台北地检署侦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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